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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专讲:售后回购涉税会计处理
1、企业采用销售并再购回(非新旧交换交易),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在这种情况,通常不应当确认收入。
2、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3、销售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月计提利息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4、售后回购融资交易的会计处理也就是销售方(售后回购融入资金方)会计处理:销售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
售后租回以及售后回购如何处理
1、如果售后租回形成一项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单独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3、通常情况下,在售后回购业务中,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销售方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
4、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售出的资产或商品还要租回或回购,对其有效的控制权并没有全部转移给购买方,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
固定资产售后回购融资交易怎么做账务处理
1、售后回购融资交易的会计分录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客户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的,企业应当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企业应当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按照本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回购融资交易的会计处理也就是销售方(售后回购融入资金方)会计处理:销售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
4、售后回购账务处理:由于此事项实质上并不构成企业的收入,企业收到的款项应该确认为负债,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而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部分应该分摊到回购期的各个期间中,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融资交易销售回购账务处理是什么?
售后回购的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提利息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由于销售与回购是以一揽子方式通过签订回购协议进行的,因此可以将销售与回购看做是一笔交易。
售后回购通常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
融资性售后回购如何做账务处理?
1、售后回购融资交易的会计分录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售后回购的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提利息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3、通常情况下,以固定价格回购的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4、通常情况下,在售后回购业务中,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销售方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