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收入已交税、收入退还如何处理?
- 不小心缴费抖音蓝微认证怎么退款?
- 微信认证费用收到被退款通知,如何处理?
- 发票已入账但开票单位将已开的发票作废了怎么办?
- 三证合一后我们税号变成18位,以前旧税号未认证的发票怎么办?
收入已交税、收入退还如何处理?
已经确认收入并缴纳税款有退货的,凭开出的红字发票记账,借:银行存款(负数)
贷:营业收入(负数)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这里的应交税费负数可以抵减当月开出的发票中包含的销项税额,虽然已经缴纳了税款再退回当月用红字又冲减了,所以只是时间问题,企业并没有多缴纳税款。
不小心缴费抖音蓝微认证怎么退款?
1,点击我。打开抖音,在最下边一栏的文字中找到”我“并点击进入
2,点击三条横线。在右上角找到三条横线的标志,并点击进入。
3,点击钱包。找到“钱包”按钮并点击
4,点击退款。
5,填写好相关的信息以及说明,必要时上传图片佐证后,点击“下一步”就可以了。
微信认证费用收到被退款通知,如何处理?
微信认证费用收到被退款通知,处理方式:
1、请仔细核对收款方帐号、公司名称、开户银行是否填写错误,是否存在错别字。
2、如果您的信息填写无误,请核实您的银行是否支持打款到25位数帐号,如果不支持(柜台打款等都不行),建议更换其他银行帐号,或者使用微信支付方式。
3、以上情况均不存在,建议您核实相关银行系统是否存在升级导致被退回。
4、请查看您的认证费用支付状态是否一直在确认收款中,或已经超5个工作日,如果是还请您点击查看申请退款说明,申请退款。
发票已入账但开票单位将已开的发票作废了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根据上述规定,销货方在未取得购货方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不得擅自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作废的,否则会出现稽核比对不符。
对于购货方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得退还给开票方的。贵公司应在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开票方开来的红字发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再由开票方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贵公司。
三证合一后我们税号变成18位,以前旧税号未认证的发票怎么办?
纳税人办理税号更换时,应确认其原有税号的进项发票已全部认证。
若仍有之前尚未认证旧税号发票,建议用旧税号登录网上认证,或者携带发票到办税大厅进行认证。一般来说,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应到柜台进行申报。1 如果国税系统未将税号变更,也就是说你的开票系统没有升级,国税上税号没有变动,只是形式上三证合一了而已,那么以前的进项还是可以认证的。
2 如果开票系统升级了,国税上已经变更了,那么以前的发票可能就无法认证了,只好退还给对方,让对方开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