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贴现到期如何收回贴现款_应收票据贴现后,到期不能收回..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贴现到期如何收回贴现款2.应收票据贴现后,到期不能收回..
3.应收票据贴现如何处理
4.承兑过了期怎么办
贴现到期如何收回贴现款
(1)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注: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加3天的划款日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本账户。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账户。即:
借:银行存款(按商业汇票的贴现收入)
财务费用(按贴现收入小于票面价值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按贴现商业汇票的面值)
财务费用(按贴现收入大于票面价值的差额)
应收票据贴现后,到期不能收回..
承兑汇票到期的办法:汇票付款人应当依照约定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且若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一、承兑汇票逾期了怎么办
票据托收一旦形成逾期,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以下几种:
1、友好协商
协商得法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但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如协商而未决,则会造成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追索前手
在票据贴现,转贴现中如与承担人(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票据法》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前手追索损失,这是银行维权较好的手段之一。
3、诉讼
在前述方法均无效的情况下,诉讼将是银行的最终选择。大多数的票据交易是非清晰,权利方胜诉的概率较高。诉讼的证据准备将是能否胜诉的关键。
4、其他方式
票据交易中,当事人一方有银行参与其中的,这在转帖先业务中表现尤为突出,还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向违约银行的上级反映,请求协助解决。
(2)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反映,请求协调解决。
二、银行承兑汇票样本有哪些说明
现在很多合同都有格式合同,当然在汇票中也是有汇票样本的。出现这些格式合同和样本的目的是方便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减少了重新起草的麻烦。但是作为一个样子,如果不给出相关说明的话,普通人是不容易看明白的。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兑银行承兑的,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中国票据网结合一例银行承兑汇票样本图,为用户详细介绍银行承兑汇票七大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提示,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该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付款人是银行;
3.出票人必须在承兑(付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4.付款期限长达6个月;
5.可以贴现;
6.可以背书转让。
四、银行承兑汇票怎么兑现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到期,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付款单位有款足额支付票款,收款单位应于贴现银行收到票款后将应收票据在备查簿中注销。
2.当付款单位存款不足无力支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时,贴现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贴现单位,并开出特种转账传票,并在“转账原因”中注明“未收到××号汇票款,贴现款已从你账户收取”字样,从贴现单位银行账户直接划转已贴现票款。
3.如果贴现单位账户存款也不足时,贴现银行将贴现票款转作逾期贷款,退回商业承兑汇票,并开出特种转账传票,在“转账原因”栏注明“贴现已转逾期贷款”字样,贴现单位据此编制转账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八条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应收票据贴现如何处理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看《票据法》时,说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人是银行,所以票据到期一般不存在不能付款的情况,可是忽然相到会计里有关票据的账务处理,说票据到银行贴现后,票据到期收不回款,银行会把票据退回企业,转做企业的短期借款,有点迷惑:不是不存在收不会款的情况吗?
解析:
有可能收不到款的,银行在办理贴现后,到期托收,承兑银行退票,理由为票据已挂失止付,这样银行就只会把票退回给你。有些银行会帮你联系挂失的法院,联系如何主张你的票据权利等问题。但目前这样的情况都比较难解决,因为现在一般承兑汇票的背书有跳着背的现象,比如和你做生意的人把票寄给你时没有背书,而你认为不影响收款或觉得好不容易收到钱也不好退回就直接背书托收了,这样你到法院就无法主张你的权利了。
当然退票的原因还会有其他的,但从票据法上看都有法院的止付通知。
承兑过了期怎么办
应收票据贴现如何处理介绍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票据贴现是应收和应付票据的贴现。
票据贴现是应收和应付票据的贴现。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应收票据到期之前,将票据背书后交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的到期价值,扣除按照贴现利率计算的从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贴现折价)后的余款付与企业,称为应收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贴现利息与贴现实得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在出票人向银行偿付已贴现的票据前,贴现应收票据是企业的或有负债。
企业开出本身的票据向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面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与企业,称为应付票据贴现。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和实得款额的计算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对应付票据贴现折价要设立“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帐户核算,它是“应付票据”的抵减帐户。应付票据贴现折价要按期摊配,转为利息费用。
票据贴现指资金需求者自己手未期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些未期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利息付给现款票据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因此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末期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行样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与商业信用结合放款业务。
法律主观: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申请贴现,不会占压企业的资金,所以流通性强,灵活性高。这也是为什么票据现在使用这么频繁的原因。一、承兑到期了怎么办承兑汇票过期处理办法如下:1、首先检查承兑汇票,看是否有印鉴章模糊、印鉴章加盖错误、多盖印鉴章、骑缝章不骑缝等,如果有的话,应该要让相对应的公司出具证明方可解兑;2、然后填写托收凭证,必须将付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填写完整,地址要是不知道的话,可以先不填写,由银行帮忙查找在填写上去,而收款人就是自己公司,当然需要将全称、账号、地址、开户行填写完整。汇票的金额必须与承兑汇票上的金额一致,大小写必须一致,并且填写正确。凭证上的托收凭证的名称就直接填写:“银行承兑汇票NO:XXXXXXXX/XXXXXXXX,其余的信息可以不填写。填写完整后,应该在“托收凭证”第二联上加盖自己公司的预留印鉴章;3、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最后的一个背书框里加盖自己公司的预留印鉴章,并在背书框写上“委托收款”,而在被背书人上填写自己公司的开户行;4、写一份情况说明给付款行:要求一般要写清楚票面的要素,如出票日期;汇票号码;出票人/收款人的全称、帐号及开户行;出票金额;到期日等。再写清楚,由于什么原因导致了该笔汇票延误了提示付款的时间,请求该银行付款,再表明“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5、做好以上内容后,将银行承兑汇票的原件、托收凭证、相关的证明一起拿到自己的开户行,到柜台进行请求解付。一般而言,银行都会付款的;6、银行受理后,一般5-7个工作日就可以下款到账。二、承兑汇票如何认定1、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的真伪。清晰性:主要指票据平整洁净,字迹印章清晰可辩。完整性:主要指票据没有破损且各记载要素及签章齐全。准确性主要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填写正确,签章符合《票据法》的规定,达到“两无”:—无笔误,指票据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书写规范,签发及支付日期的填写符合要求等。合法性:主要指票据能正常流转和受理,达到“两无”,即:—无免责,指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2、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3、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4、比:即借助票面“四种防伪标志”比较来辨别票据的真伪。5、照:即借助鉴别仪器的“四个灯”来辨别票据的真伪。(放大灯、短波灯、长波灯、水印灯)三、汇票承兑的原则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付款人必须在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当日,足额付款。通过该条的规定,可以认为我国票据法在事实上是否认部分承兑的,付款人进行部分承兑的,应视为承兑附有条件,依票据法第43条的规定,视为拒绝承兑。这在票据法上称为完全承兑原则。3、单纯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如果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不发生承兑的效力。这在票据法上称为单纯承兑原则。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