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_跨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被退回了,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2.跨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被退回了,应该怎么处理
3.增值税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
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睁拍谈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贺氏,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悉碰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跨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被退回了,应该怎么处理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增值税的票过了一个月之后是无法作废的,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来进行冲销。纳税人在增值发票因为各种原因有误,但是不符合作废的情况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在主管的税务机关中开具红字发票,而购买人需要在开具红字发票的时候,需要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
增值税发票的作用
(1)、商税凭证:由于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商税凭证,它实行购货凭票抵扣,购货方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它也是完税凭证,对销货方的纳税义务和进项税额均具有法律证明作用;
(2)、普征性与公平性的体现:在每一环节征税,使税收从前一环节进入下一环节,直至最终消费者获得商品或劳务,因此,在每一环节征收的全部增值税,即该商品或劳务的总税负,体现了增值税的普征性。
法律依据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增值税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
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退回,如果不用重新开具的,则不用处理。如果要重新开具的,则需要先开具红字(负数)发票,再重新开具。
销方凭国税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将蓝字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交购方。红字发票不给对方,销方凭它做冲减销售的原始凭证。
扩展资料:
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如果购买方发现税号不对拒收的(没有认证),销售方(贵公司)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销售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百度百科-红冲发票
专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首先我们要知道,专票跨月的话,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只能是开具红字发票,也就是通常说的负数发票来进行冲红处理。
下面就请跟随我来了解一下,增值税专票跨月开具红字发票的操作步骤。 在截图讲解具体步骤前,我们先要说明一下,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需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在专票没有交给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没有申报抵扣且可以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都退还给销售方的情形下,由销售方填开《信息表》。 在购买方已经申报抵扣了或者无法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都还给销售方的情况下,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填开《信息表》。 下面我们来看操作步骤。 步骤1.填开《信息表》 步骤2.按情形,选择是购买方还是销售方申请,填写相应的发票信息。 步骤3.核对信息是否无误,如无误,点击“确定” 步骤4.生成了信息表,可以按情形选择是否打印,如果是购买方填开的,且已经申报抵扣了,那么应该打印信息表,作为当月进项税转出的依据。 步骤5.导出信息表,然后上传 步骤6.等待审核通过,通过后导出 步骤7.依次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步骤8.选择已审核通过的信息表,然后软件就会显示将要开具的红字发票的票面信息,此时你需要认真检查核对,看是否有问题,核对无误后,下一个步骤就是将发票放入打印机,将红字发票打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