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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发票新规定
因此,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能在本地区开具,不得携带空白发票跨规定使用。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发票的开具:收购方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其他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发票的验真:收购方在收到发票后,应当及时进行验真。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一个月内开具不得超过30份,每份开具金额不得超过10000元,即一个月最高开票金额为300000元。因此,10万在30万范围之内,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开具超过10万。
向外省收购的农产品可以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吗
1、到本市以外收购农产品的,可向销售方索取普通发票。或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用收购发票。
2、因此,当公司在跨省收购农产品时,不能将本公司所领购的收购发票带到外省使用。
3、到本市以外收购农产品的,可向销售方索取普通发票,或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用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跨区域开吗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根据中国税务官方资料显示,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可以跨区域使用,因此跨省购买中草药原材料不能开收购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不能。发票仅限于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七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到本市以外收购农产品的,可向销售方索取普通发票。或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用收购发票。
法律主观:农产品若是自产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需要有收购企业出具证明收购到出卖人的证明、农产品的自产证明等资料,到所在国税局开具免税发票。若对方不是自产的,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他们到隔壁省隔壁市的距离,比距离自己的省会或者是市区,要近的多。但农产品收购企业跨地区收购的,需凭当地税务主管开具跨地区经营证明,具收购企业不能开收购发栗,需农产品卖方开具销售税发票。否则,作违法经营处理。
农业收购企业销售可以跨省经营吗
如果外省农业生产者跨省将农产品送上门投售,收购发票在企业所在地开具,可以抵扣。假如收购企业将收购发票带外省开具,则不可以。因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可以,只要是农产品的发票,不管是什么地方的,都可以按13%抵扣,跟外地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不要担心。
可参阅本省国税局下发的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 3、若跨县或跨省收购农产品,可由销售方开具发票给你公司;若对方是无开具发票资格的临时经营户或农业生产者,可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不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本法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根据本法在中国国内设立,由自然人投资,财产由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关于粮食跨省收购如何开具收购发票
1、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 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
2、向农户收购农产品,由收购单位按实际收购情况,给农户开具相应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的发票给农户。
3、申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如果需要到其他县市收购农产品,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收购发票进行开具。
4、粮食收购发票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开具发票的主体:粮食收购发票由粮食收购企业开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粮食收购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5、法律主观:农产品若是自产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需要有收购企业出具证明收购到出卖人的证明、农产品的自产证明等资料,到所在国税局开具免税发票。若对方不是自产的,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