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发票可以重开吗
- 2、发票能不能重新开
- 3、普通发票重开规定
- 4、发票开错怎么重新开?
- 5、发票丢了可以重新开吗
发票可以重开吗
【法律分析】:普通发票当月开错了都可以重开,只要将发票各联收集齐并加盖作废印章,同时在开票系统当中作废该发票就可以了,然后就可以重新开发票了。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隔月作废,只要将原发票收回,再开一张红字发票就可以了,不用到税务局去申请。月底检查当月需要作废的发票,作废时选择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或开票员本人登录开票软件进行发票作废。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只要符合下述条件的逾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可以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抵扣: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2.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发票能不能重新开
【法律分析】:发票丢了一般是不可以重开的,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应当在次日报告当地税务局,并公开声明作废。发票丢了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增值税票丢失,复印存根联,交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第二种是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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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重开规定
普通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可以重新开具。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当月开错,则需将发票收回,并进行作废;2、如果是隔月发现开错,则需开具红字发票,再进行蓝字发票的开具,寄给购买方即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 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法律依据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 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发票开错怎么重新开?
1、磨厅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点击“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确定”。
3、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将销方企业信息、商品信息(数量、金额为负数,单价为正数;右上角“价格”按钮用来切换含税与不含税)录入完整,点击右上角“打印”。
4、选择“不打印”。
5、弹开界面点击“取消”(如果还有多张发票需要填开,可以点击‘确定’)。
6、再次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7、进入界面后,选中已开具信息表,点击“上传”(可多选),点“确认”。
8、待信息表描述变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有数据即可。将信息表编号交给销方开具负数发票。
专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上传步骤
一、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显示选择界面。
选择开具信息表的原因,并选择、填写蓝字发票信息,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二、系统确认可岁慧以对此张发票开具负数,点击“确定”按钮
三、进入信息表填开界乎游答面,系统自动转换购方及商品信息,确认后点击“打印”按钮保存。
点击“打印”按钮出现下面界面,再次点击“不打印”按钮。
信息表上传步骤:
1、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项。
2、选中要上传的信息表后点击“上传”按钮
3、出现下面窗口后点击“确定”。
4、审核通过后出现界面
发票丢了可以重新开吗
不能。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
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
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