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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销售额什么意思?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应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请问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请表中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和应税劳务销售额该怎么确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怎么划分的? 答:增值税纳税人应征增值税年销售额(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标准为50万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80万元。
什么是销售额?怎么计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的规定,“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因此,按照税法规定,销售额就是销售收入,都是不含税收入额。 开票金额就是含税销售额。 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一般企业会计所说的:销售收入=销售额; 如“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就是指:不含税的销售总额。
3.销售收入和销售额是一回事,在94年以前,价税一体,销售收入和销售额是含税的, 税制改革实行增值税后,也就是目前,价税分离,销售收入或销售额不含税。
销售额指数的计算公式?
销售量指数计算为∑(q1p0)/
∑(q0p0)\\x0d
(2
)销售额综合指数计算为∑(q1p1)/
∑(q0p0)\\x0d
,销售额变动绝对数=
∑(q1p1)-
∑(q0p0)
,因销售量变动对销售额的相对影响程度指数 = 108%\\x0d
因销售量变动对销售额的绝对影响额=
∑(q1p0)/
∑(q0p0)\\x0d
,因价格变动对销售额的绝对影响额=
∑(q1p1)/
∑(q1p0)
。
销售额计算的公式如下:
1、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2、 含税的销售额=销售额*(1+税率)
[ 销售额的确定? ]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即销售方的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不包括在内: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④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a、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b、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⑤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消费税税金。由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急症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内销货物劳务销售额怎么填?
内销货物劳务销售额,填写劳务不含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