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为什么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企业超限额大量使用现金,一是不利于安全,二是成本太多。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自身的经营成本,如安全保卫、人员增加、假币鉴定等费用会增大。
二是大量使用现金,会增加银行货币发行的额度,增加国家发钞的成本。
另外企业大量保存现金,还会给社会造成不安定的因素。
因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关于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企业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核定限额的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零星开支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对开户单位超出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的,开户银行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日常工作中,可支付现金的业务主要有: (1)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时支付的现金。 (3)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多少?
上限通常是预留3-5天的正常现金开支。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核定单位库存限额的原则是,既要保证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开户单位由于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按必要手续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库存现金限额最新规定?
一般是根据开户所在单位的3到5天日常琐碎开支所需要的现金来确定的。但是有的开户单位在现实中和开户银行的距离比较远,库存现金的限额也可以按照不超过15天的日常琐碎开支来确定。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库存现金的限额本身是没有规定,库存现金的限额,由企业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