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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以及售后回购如何处理
1、如果售后租回形成一项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单独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3、通常情况下,在售后回购业务中,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销售方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
4、一般有三种情况卖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购;卖方有回购选择权;买方有要求卖方回购的选择权。售后回购是否确认收入,应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及是否放弃对商品的控制而定。
5、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售出的资产或商品还要租回或回购,对其有效的控制权并没有全部转移给购买方,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
备考相关:自产货物处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自产货物处置在会计和纳税处理上分别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包括收入准则和其他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其判断及处理流程如图1所示。
企业领用自产产品税务和会计处理的制度依据 (1)税收制度规定。视同销售是与一般意义上的正常销售有所区别的货物销售行为,按照我国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自产自用应视同销售,应正常缴纳增值税,同时计算交纳所得税。
公司自产自用的产品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但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于移动使用时纳税。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怎么确认收入
1、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相当于先把自己的东西给买方,然后让他借给你钱用用,到时间你再多拿点钱把东西赎回来,所以相当于借钱(融资)。
3、同时满足以下销售收入确认条件,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4、售后回购: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回购价格大于原价格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5、对售后回购业务一般不应该确认收入。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售后回购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科目,核算发出商品的销售价格与实际成本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
售后回购业务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处理
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相应地,回购时按照购进货物进行进项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企业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借:其他已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售后回购解释售后回购,即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
销售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月计提利息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还应当结转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价与售价的差异。
实际上分析递延所得税问题只要搞清楚当期的发生额,也就是说会计上和税法上分别是怎么处理的,这个是问题的本质。
注会考试专讲:售后回购涉税会计处理
1、如果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销售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月计提利息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3、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4、(1)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则每月计提利息费用5万元。借:财务费用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0。
5、售后回购融资交易的会计处理也就是销售方(售后回购融入资金方)会计处理:销售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
6、公司股权售后回购如何做会计处理?股权售后回购是指销售股权的同时,销售方愿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的股权。通常情况下,所售股权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买方,因此不能确认为收入。